用暖宣傳第二站,違規用熱請停止
發布時間:2021-06-16
隨著菏澤城區集中供暖的快速發展,供暖質量和服務也日益提高,在供暖企業盡心盡職做好供暖工作的同時,用戶也應該學會安全用熱、正確用熱。只有兩者同步,才能確保供暖安全、穩定運行,確保家中的溫度達標。
為宣傳供暖用熱,樹立正確用熱意識,維護公司及用戶合法權益,11月25日,菏澤永恒熱力志愿服務隊第二站走進牡丹新城小區宣傳用熱規范。
志愿服務隊向用戶進行用熱宣傳,普及用熱小常識,包括安全、合理的用熱及違規用熱的危害,使用戶及時了解相關法律政策。出現非法用熱、竊熱等行為,將造成廣大用戶合法權益遭受損失,出現循環不暢等故障,導致用戶室內溫度降低。為更好地維護供熱秩序,保障廣大用戶的用熱質量,鼓勵市民積極舉報違規用熱及竊熱用戶。
11月25日,菏澤永恒熱力供熱稽查工作正式拉開序幕,從今天起至供暖結束,分批次全天候不間斷對供熱區域內商業用戶和居民用戶實行地毯式無縫隙全覆蓋檢查,發現私自用暖的用戶,會立即停止供暖,并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這些盜暖戶,還會被列入供熱公司的黑名單,成為每年重點檢查對象。進入黑名單的用戶如果想供暖,必須接受處罰后才能辦理正常供暖手續。
永恒熱力工作人員提醒大家,冷空氣來臨,有用暖意向的市民請抓緊交費,以充分體驗冬日的愜意生活。
鏈接延展:
《山東省供熱條例》對違規供暖具體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用戶應當妥善使用和維護自有供熱設施,不得有下列妨礙供熱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
(一)擅自在室內供熱設施上安裝放水閥、排氣閥或者換熱裝置;
(二)擅自改動供熱管道、安裝管道泵、增設散熱器或者改變用熱性質和方式;
(三)擅自排放供熱系統的熱水;
(四)其他妨礙供熱設施正常運行的行為。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規定法律責任的,按照其規定執行;法律、行政法規未規定法律責任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執行。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用戶有妨礙供熱設施正常運行行為的,由供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用戶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用戶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